自家林木能随意采伐吗?(以案说法)

发布时间:2024-08-25 03:36:14 来源: sp20240825

  【案情】为开垦种茶,吴某良等3人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共同对早年种植在某山场的大部分林木进行砍伐,并通过挖掘机、锄头平整该山场后种植茶苗。此后,三人再次对案涉山场剩余的林木进行砍伐、对山场平整后种植茶树。经鉴定,被采伐山场面积共12.9344亩,被伐林木共1064株,立木蓄积量共78.4553立方米。案发后,吴某良等3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自愿支付造林款,用于委托第三方某国有林场异地补植复绿13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良等人违反森林法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将自有的山场林木进行砍伐,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侵害了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度,损害当地生态平衡,影响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犯罪情节,对三被告人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说法】林木采伐方式和采伐量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和森林再生产问题。为了防止滥伐林木等情况,法律规定了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林木采伐许可制度,采伐林木必须依法进行。

  我国森林法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同时,我国刑法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提醒,违反法律规定采伐林木,即便是采伐本人所有的林木,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毁坏公益林或自留山地商品林并种植经济作物的行为,或未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更新造林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度,也因不同树种所具备的生态功能差异而对当地生态系统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为了增强群众守法意识,法院在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以该案为典型事例开展“庭审下乡+送法入村”普法宣传,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的担当作为。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本报记者魏哲哲整理)

  《 人民日报 》( 2024年08月22日 19 版)

(责编:赵欣悦、袁勃)